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比普通公司更严格,公司变更也会有差异。今天,小编将介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情况
1。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变更条件股权转让后,中外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必须以公司资产净值(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股份占公司净资产的90%
(3)质押股权只有在解除质押后才能转让
(4)新股东为境外公司或企业(包括港口、澳门和台湾)。港口、澳门、台湾等境外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中国大陆拥有自然人。境外公司、企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有中国大陆自然人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后,方可办理。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变更审批权限
(1)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不包括外商投资并购、商业分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批准区经济促进局
(2)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和允许项目(不包括外资并购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省级部门或其他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区经济促进局进行初步审查然后报市商务局批准
(3)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和允许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性项目,外资并购项目,特殊商品商业分销项目,由商务部委托和授权的项目,由区、市商务部门进行初审,报省商务厅批准
(4)总投资3亿美元以上的鼓励和允许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性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经商务部批准的项目,由当地商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报商务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