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热食类、冷食类(餐饮)等项目,和以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包含项目更广。深圳目前对预包装食品采用备案的形式发放备案凭证(见下图),对其他食品和餐饮企业依旧按原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见下图)。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1份(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2.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及从事制售类项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需提交《经营场所各功能区布局流程图和操作流程图》1份(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的书面材料;1份(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1份(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拍照或扫描)。非申请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1份(原件拍照或扫描件)。